新京报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音讯,日前,经广东省委同意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崔青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

新京报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音讯,日前,经广东省委同意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崔青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

新京报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音讯,日前,经广东省委同意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崔青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查询。经查,崔青损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任务,既想当官又想发财,违规经商办企业;毫无敬畏,将公权力当作获取私利的东西,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在承包工程、和谐征地拆迁等方面为别人获取利益,并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。崔青严峻违反党的廉洁纪律,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违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峻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广东省委同意,决议给予崔青开除党籍处置;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置;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,所涉资产同时移交。崔青简历崔青,女,汉族,1967年10月出世,广东茂名人,在职研讨生学历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1989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。历任湛江市赤坎区委常委、区委副书记,湛江市坡头区委副书记、区长,湛江市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市长,湛江市政协党组成员。